(三)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监督管理。
完善对存在重大险情、重大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抢救性保护的机制。实施研究性文物保护项目,发布技术规程,支持文物建筑修缮传统材料生产、营造技艺传承。完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管理制度。重点在石窟寺、彩塑壁画等领域探索实施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国家级文物保护工程中心和文物保护工程全流程管理网上平台,培育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加强世界遗产保护管理。
重点推进云南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北京中轴线、西夏陵、江南水乡古镇、海上丝绸之路、二里头遗址、景德镇御窑遗址申遗工作,培育三星堆遗址、万里茶道、钓鱼城遗址等预备项目。强化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与国际合作机制。完善世界遗产监测与巡查监管衔接制度,建设5—10处世界文化遗产地监测预警平台。加大世界遗产研究展示宣传力度。
(五)提高预防性保护能力。
编制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导则,按文物保护单位、保存文物特别丰富的市县、省域三个层级开展常态化、标准化预防性保护,基本实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从抢救性保护到预防性保护的转变。培育预防性保护工作机构,支持有能力的科研机构参与预防性保护。
七、加强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
坚持保护第一,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弘扬革命文化、汲取奋进力量。
(一)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
系统开展革命文物和相关史料调查征集。加强科学保护、系统保护,进一步完善革命文物定期排查、日常养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制度,实施一批革命旧址维修保护项目、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和革命文物研究性保护项目。加强整体保护,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整体规划、连片保护、统筹展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改善各级各类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存状况。
(二)提升革命文物展示水平。
优化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区域布局,指导支持一批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展陈提升项目,加强中国共产党历史文物保护展示。认真总结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革命文物陈列展览成功经验,结合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5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策划推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合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推进革命文物联展巡展。
(三)强化革命文物研究阐释。
670
34天前
1010
40天前
1029
45天前
1493
46天前
6940
46天前
1453
49天前
1935
50天前
18961
51天前
15183
51天前
765
51天前
982
55天前
1422
56天前
1129
56天前
1408
61天前
1217
62天前
2683
97天前
63534
138天前
28382
154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