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是为推动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10月12日发布并实施。
来源: | 来源:中共中央、国务院 | 时间:2022-01-08 | 5675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十五)兜住民生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行涉及民生的价格政策特别是重大价格改革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特别是政策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可能影响,做好风险评估,完善配套措施。落实和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特别是对特困人群的救助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

(二十六)做好舆论引导。加大对全面深化价格改革、规范政府定价、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新闻发布,准确阐述价格政策,讲好“价格改革故事”,及时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有利于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好声音和正能量,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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