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已取消

来源: | 来源:国发(2020)13号 | 时间:2022-01-26 | 3182 次浏览 | 分享到:

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已取消

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取消许可后,人民银行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建立健全做市业务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做市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2.建立交易报告库,强化交易信息统计。发现虚假交易、对倒冲量等行为要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

3.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支持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做市业务分层分类考评,并及时向市场披露。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审批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相关信息

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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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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