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行政处罚案例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谈判小组在技术评审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与XX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技术需求中提供软件品牌不同,但证明文件异常一致。谈判小组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认定其两家属于串通投标情形,此项目做废标处理。
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及第七款、《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公布日期:2022-02-24 08:51
处罚日期:2022-01-13
(以上信息来自于政府公示信息,涉及的企业名称等已隐藏,仅供招投标行业相关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案例参考)
相关信息
74
4天前
256
10天前
267
15天前
449
16天前
5990
16天前
273
19天前
597
20天前
17985
21天前
14410
21天前
297
21天前
385
25天前
574
26天前
460
26天前
660
31天前
588
32天前
2250
67天前
62316
108天前
25745
124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