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协调联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在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建设食品追溯体系,实现食品全程可追溯。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生产加工管理水平和能力。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食品安全诚信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四)强化考核问效。压实工作责任,适时组织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推动食品产业发展情况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工业倍增升级考核范围。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要积极研究食品产业发展工作,严格对照各项目标任务,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精细化落实,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本方案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见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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