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监测设施,是指水文站房、水文缆道、测船、测船码头、监测场地、监测井、监测标志、专用道路、仪器设备、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附属设施等。
水文监测环境,是指为确保监测到准确水文信息所必需的区域构成的立体空间。
第四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水文工作,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