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开展国家和省城市主题创建活动应当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让市场主体在创建活动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第四十五条 根据区域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合理设置文化、教育、医疗、养老和托幼等机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与国内外资源的融合,主动对接长三角公共服务优质资源,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构建现代开放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推动绿色交通发展,提升交通运输质量、效率、安全度、便捷度。
健全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公共配套,改善居住条件。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