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到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的信用档案具有维权投诉功能后,两人委托靖宇绿盾征信将该公司的失信信息上传到对应的企业信用档案中。
根据《靖宇县域内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细则(试行)》(靖政办发〔2016〕108号)第十一条“各行政机关、公共服务机构应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域内企业采取针对性的失信惩戒措施”,第九条对域内“CC”和“C”类企业(CC类:企业维护商誉的信心已经弱化,C类:该企业违约风险较大)采取“在财政预算和扶持性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限制”、“企业首次公开募股、上市公司配股、发行债券、资产重组等方面予以限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惩戒性措施,如该公司的失信信息一旦记录入企业信用档案,将不利于其长远发展。
在靖宇绿盾征信负责人与该失信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发送了《履约提示函》后,该公司负责人认识到了失信对公司发展的不利影响,主动给朱某、王某打电话,并当场支付了2万元欠款,承诺剩余欠款在2017年底前还清,并做了月还款计划。
收到欠款后,两人向靖宇绿盾征信工作人员当面表达了谢意,并表示:“真是不敢相信,为了这笔拉运款,真是没少费脑筋,还咨询过律师。本想以起诉的形式解决,但又考虑到打官司费时、费力,还得花钱,结果又不确定。无意间了解到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的信用档案具有维权投诉功能,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了。真没想到,这么简单方便的就维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