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_考试题(2)

来源:信用考试 | 来源:赣州绿盾主考官 | 时间:2019-10-05 | 3997 次浏览 | 分享到:
考试题:《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参考答案:《征信业管理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3年1月21日发布,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
     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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