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基本原则

来源: | 来源:xy0797 | 时间:2018-10-13 | 4348 次浏览 | 分享到:
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基本原则:
  •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 部门联动,社会协同。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 依法依规,    保护权益。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鼓励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创新示范,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经济社会各领域。
文章摘自《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33号》(国发〔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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