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浏阳市民政局 | 来源:jxgz11315 | 时间:2018-08-15 | 4487 次浏览 | 分享到:

全市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提高我市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公信力,加强和改进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的通知》(民函[2013]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切实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提高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运作水平,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与诚信工作体系,推动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活动内容

(一)健全自律规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根据行业发展要求,制定行规行约并组织实施,行规行约的制定应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审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章程制定相应质量规范和服务标准,规范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结合行业特点,探索建立社会评价、失信惩戒和“黑名单”等行业信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诚信和守法意识;积极协调同行业会员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协调会员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鼓励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专门的自律与诚信工作机构,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手段。探索建立健全与国民经济行业发展相适应、覆盖全面、运行有效、作用明显的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体系。

(二)推进信息公开。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登记证书、章程、组织机构设置、负责人及理事会成员名单等信息;主动向会员公开重大活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出国(境)考察情况、接受捐赠和资助情况、年度工作报告等信息,增加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将有关信息在新闻媒体、协会商会网站等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会员的查询、监督。行业协会商会公开的信息资料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不能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创新信息公开方式。

(三)开展诚信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要根据自身能力,为会员、行业、社会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活动,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进行公开承诺;要向社会承诺做到不强制入会、不摊派会费、不强行服务,不搞乱评比、乱培训、乱表彰和设立“小金库”,不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探索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要积极培育诚信服务品牌,拓展诚信服务内容,创新诚信服务方式,不断提升诚信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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