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上犹县改名为南安县。绍定四年(1231),升会昌县为会昌军,仍隶赣州。咸淳五年(1269),会昌军复为会昌县。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江南西路为江西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赣州、南安军均隶江西行省;十四年(1277),赣州和南安军分别改为赣州路总管府和南安路总管府;十五年(1278),江西行省治所迁赣州;十六年(1279),江西行省治所迁回隆兴(今南昌市),南安县改名为永清,直隶江西行省;次年,永清复名上犹县,改隶南安路;二十四年(1287),并龙南县入信丰县,并安远县入会昌县,赣州路总管府领八县:赣县、雩都、信丰、兴国、宁都、会昌、瑞金、石城。元贞元年(1295),升宁都、会昌为州,以石城县隶宁都州,以瑞金县隶会昌州,赣州路总管府辖宁都、会昌二州及赣县、雩都、信丰、兴国四县。至大二年(1309),复置龙南、安远二县,隶赣州路。
明明吴二年(1365,当元至正二十五年),赣州、南安两路改为府,宁都、会昌二州复为县,赣州府领赣县、雩都、信丰、兴国、宁都、会昌、瑞金、石城、龙南、安远十县,南安府领大庾、南康、上犹三县。洪武九年(1376),江西中书省改为江西承宣布政使司,赣州府和南安府均属之;十八年(1385),江西分为五道,赣州、南安二府均属岭北道。成化十三年(1477),设分巡岭北道于赣州,赣州、南安二府属之。弘治七年(1494),置南赣巡抚都察院于赣州,称虔院;十七年(1504)撤销。正德四年(1509),复置南赣巡抚都察院;十二年(1517),从上犹、南康、大庾三县划出部分辖地奏立崇义县,隶南安府,至此,南安府辖四县:大庾、南康、上犹、崇义。嘉靖三十六年(1557),增设分守岭北、岭东、岭南、漳南四道,统于虔院,岭北巡、守两道治赣州,赣州、南安二府隶之;四十年(1561),分出潮州程乡县及武平、安远、兴宁、上杭等县辖地置平远县,隶赣州府;四十二年(1563),只以程乡之义化等镇及兴宁之大信都为平远县,余地划回原辖县;平远县改隶广东潮州。隆庆三年(1569),析安远、信丰、龙南部分地置定南县,隶赣州府。万历四年(1576),析安远之寻邬等十五堡,置长宁县,隶赣州府,至此,赣州府领十二县:赣县、雩都、信丰、兴国、宁都、会昌、瑞金、龙南、安远、石城、定南、长宁,南安府领四县:大庾、南康、上犹、崇义。
清顺治三年(1646),沿袭明制,赣州、南安二府领县各如明时,改隶江西承宣布政司。康熙四年(
381
21天前
635
27天前
669
32天前
967
33天前
6502
33天前
854
36天前
1309
37天前
18493
38天前
14771
38天前
509
38天前
668
42天前
988
43天前
784
43天前
1043
48天前
925
49天前
2464
84天前
62978
125天前
26872
141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