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银保监发[2019]37号)

《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发[2019]37号,于2019年10月9日发布
来源: | 来源:银保监发[2019]37号 | 时间:2020-08-09 | 18499 次浏览 | 分享到:

75%+单户在保余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农户借款类担保在保余额×75%+住房置业担保在保余额×30%+其他借款类担保在保余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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