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城市治理效能。深化城市治理体制改革,优化“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大力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全面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强化“地面”环境整治、“立面”品质提升、“顶面”空间治理、“水面”长治久清,力争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资源化利用率达60%。推动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扩面,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数字大脑”深化应用,建设快速路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积极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打造一批制造强县、农业强县、商贸强县、文旅强县。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提升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水平和基础公共服务、产业配套功能,基本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赋予县域更大发展自主权,支持龙南、瑞金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县域经济错位发展、协同发展。
(七)深化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描绘美丽赣州新画卷。深入实施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三年行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决扛起美丽江西建设先行先试重任。
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督察整改攻坚年”行动,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加强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治,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深化“两河一湖两江”全流域治理,实施赣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高水平信息化建设。加强固体废物、新污染物、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巩固拓展长江“十年禁渔”、赣江退捕禁捕成果。加快实施独立工矿区避险搬迁项目,完成水土流失治理400平方公里、低质低效林改造100万亩、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25.7万亩,推动签订第四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高标准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支持石城国家地质公园、九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工大余再生水利用试点项目,推进幸福河湖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创建全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示范城市。
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科学有序发展光伏、风电等生态友好型新能源,推广装配式、超低能耗和近零碳建筑,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开展排污权、用水权、碳排放权交易和碳汇交易,支持上犹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绿色金融贷款机制改革试点。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和储备林项目建设,积极创建“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森林食品、中药材等林下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