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情况
工作情况 | 省(自治区、直辖市)/部门 | |
评分达100— | 地方 | 北京、天津、安徽、上海、广东、吉林、福建、陕西、重庆、四川、贵州 |
国务院部门 | 税务总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民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烟草局、国家能源局、中科院、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水利部、银保监会、国家信访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铁路局、国家外汇局 | |
每季度网站 | 地方 | 北京、吉林、上海、湖南、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宁夏、新疆 |
国务院部门 | 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烟草局、中国民航局 | |
不合格 | 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退役军人部、广电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务院参事室、国管局、国务院港澳办、中国社科院、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