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市设施规划建设和城市更新。加强市政水、电、气、路、热、信等体系化建设,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等设施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补齐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完善社区人居环境。加快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改造,加强城市安全监测。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十六)积极推动农村现代化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综合考虑村庄演变规律、集聚特点、现状分布,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半径,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农房品质,严格建房安全标准。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保护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和乡村风貌,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完善乡村市场体系。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加强农村商贸体系建设,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完善以县级物流节点为核心、乡镇服务站点为骨架、村级末端网点为延伸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设施体系,完善农村电商配套服务。培育农产品网络品牌。推动农村居民汽车、家电、家具、家装消费升级。引导县域引入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充分满足县乡居民个性化、多元化、中高端消费需求。持续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丰富乡村经济形态。深入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乡村文化等特色产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和农民职业吸引力。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布局和建设管理,让城乡之间各美其美、美美与共。推动城乡在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安全标准、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协同发展,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十七)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依托区域重大战略打造内需新增长极。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持续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积极稳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提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水平。协调上中下游共抓大保护,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支持经济发展优势区域增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促进区域间融合互动、融通补充,培育新增长极,带动全国经济效率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