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法院)
2.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对市场主体符合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违法行为,制定并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明确免除罚款的行政处罚。在规定期限内,动态调整免罚清单。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市场主体,行政监管部门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等予以处罚。(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3.海关公证电子送达系统。对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案件,指引当事人快速完成电子送达地址信息采集。结案后,海关可通过海关公证电子送达平台或其他电子送达方式,将《处罚告知单》与《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并全程电子存证。(责任单位:南昌海关、省司法厅)
4.商事主体信用修复制度。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满3年,未再发生相关情形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发布其信用修复公告,公告期30日。市场监管部门将信用修复情况作为商事主体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移出的重要条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5.融资租赁公司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对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利用大数据平台信息与所提交材料进行比对,识别评估风险,将异常情况转至相关部门认定、处理。对已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平台定期对接监管、公检法及互联网等信息,进行风险动态评估监测。将通过平台对比、分析形成的需重点关注企业名单,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以采取针对性措施。(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
6.大型机场运行协调新机制。建立以机场运管委为组织机构、联合运控中心为运行载体、机场协同决策(A—CDM)系统为平台支撑的协同运行体系,实现从管理框架向管理体系的转变,提升大型机场整体运行协调能力。(责任单位:民航江西监管局)
(五)人力资源领域。
1.领事业务“一网通办”。全面整合领事业务信息系统,将APEC商务旅行卡、外国人来华邀请和领事认证三个业务系统整合至一个平台,并与外交部业务系统跨层级共享信息,实现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责任单位:省外办)
2.直接采认台湾地区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持有台湾地区“劳动力发展署技能检定中心”核发的中餐烹调、西餐烹调、美容、女子美发等职业甲、乙、丙级技术士证书,可直接采认为大陆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台办)
3.航空维修产业职称评审。由航空维修企业对申报人的工作实绩和相关信息进行前置评价和审核把关,作为后续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结合我省航空维修产业发展情况,适时建立专门评委会,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开辟航空维修企业职工参与职称评审快捷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