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国发〔2021〕25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021年11月12日(本文有删减)
来源: | 作者:国发〔2021〕25号 | 发布时间: 2022-02-12 | 13419 次浏览 | 分享到: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立足乡村地域特征。村庄集生产生活功能于一体,需要统筹考虑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科学合理规划农村生产生活的空间布局和设施建设。村庄风貌各具特色,不能简单照搬城市做法,要保留民族特点、地域特征、乡土特色。村庄与自然生态融为一体,保留大量优秀传统乡土文化,需要发掘乡村多元价值,推动乡村自然资源增值,赓续传承农耕文明,促进传统农耕文化与现代文明融合发展,让乡村文明展现出独特魅力和时代风采。乡村建设是个长期过程,必须保持历史耐心,规划先行,注重质量,从容推进。


第三节 战略导向


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要将先进技术、现代装备、管理理念等引入农业,将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改善乡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立足国内基本解决我国人民吃饭问题。把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既保数量,又保多样、保质量,以国内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

引导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支持和服务小农户发展的政策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更加重视依靠农业科技进步,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夯实农业设施装备条件,创制运用新型农机装备,健全农业防灾减灾体系,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开发。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推动农业从种养环节向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二三产业延伸,健全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坚持为农民而建,遵循乡村发展建设规律,注重保护乡村特色风貌,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村覆盖、往户延伸,切实做到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

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农村法治服务,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将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公共资源县域统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遵循农业生产规律,注重地域特色,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使更多农村居民勤劳致富,进城农民工稳定就业增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第四节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为工作定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原则:

——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全过程和各领域,主动服务和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政策供给,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基本公共服务、人才配备等方面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加快补上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在经济上维护农民利益,在政治上保障农民权利,激发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底线思维,充分发挥农业农村“压舱石”作用,防范和化解影响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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