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引进培育职业菜农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 |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 时间:2021-02-23 | 5259 次浏览 | 分享到:

1万吨不足2万吨的,受益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达到2万吨以上的,受益财政给予150万元奖励,奖励就高不重复。

2.住房政策。对企业负责人享受企业注册所在县(市、区)人才住房政策,不受学历等限制,并免租金。

此外,对市外职业菜农和各类蔬菜企业(合作社)引荐新的市外职业菜农并最终落地的,在新的职业菜农从事设施大棚蔬菜种植满一年后,给予引荐人或企业(合作社)每引进12万元的引才奖励。职业菜农、蔬菜企业(合作社)开展技术创新的,每个推广种植面积5000亩以上,并取得良好效益的筛选品种,每项制定完整技术规范,并得到市农业农村局正式推广的技术创新,市级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科技创新奖励,单个职业菜农、蔬菜企业(合作社)当年科技创新奖励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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