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已取消
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取消许可后,人民银行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建立健全做市业务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做市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2.建立交易报告库,强化交易信息统计。发现虚假交易、对倒冲量等行为要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
3.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支持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做市业务分层分类考评,并及时向市场披露。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审批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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