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
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建立健全耕地数量、种粮情况监测预警及评价通报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等谷物种植。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全部上图入库并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支持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在水土资源适宜地区有序新建一批大型灌区。
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因地制宜推广保护性耕作,提高黑土地耕层厚度和有机质含量。推进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南方酸化耕地降酸改良治理和北方盐碱耕地压盐改良治理。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监管机制。
第三节 保障其他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发展现代畜牧业。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将猪肉产能稳定在5500万吨左右,防止生产大起大落。实施牛羊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强奶源基地建设,优化乳制品产品结构。稳步发展家禽业。建设现代化饲草产业体系,推进饲草料专业化生产。
加快渔业转型升级。完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制度,保持可养水域面积总体稳定,到2025年水产品年产量达到6900万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和盐碱水养殖。优化近海绿色养殖布局,支持深远海养殖业发展,加快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建设渔港经济区。
促进果菜茶多样化发展。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以南菜北运基地和黄淮海地区设施蔬菜生产为重点加强冬春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以高山、高原、高海拔等冷凉地区蔬菜生产为重点加强夏秋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构建品种互补、档期合理、区域协调的供应格局。统筹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提升茶业发展质量。
第四节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以东北平原、长江流域、东南沿海地区为重点,建设水稻生产功能区。以黄淮海地区、长江中下游、西北及西南地区为重点,建设小麦生产功能区。以东北平原、黄淮海地区以及汾河和渭河流域为重点,建设玉米生产功能区。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支持力度,相关农业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以产粮大县集中、基础条件良好的区域为重点,打造生产基础稳固、产业链条完善、集聚集群融合、绿色优质高效的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