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城市配套设施。东二环全线贯通,跃进街连接线等一批主次干道建成通车,西山路西延、东进场高架等工程加快建设,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北段主体工程完工。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9条,新开定制公交专线47条,在公交站点增加座椅、雨棚等设施,让候车环境更贴心、更舒适。制定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打通制约网约车落地的堵点难点,新增网约车平台9家、网约车2312辆。着眼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场、高铁站“打车难”问题,通过优化交通组织、强化运行调度等方式,着力提升机场、高铁站与城市交通的衔接效率,让群众出行更加便捷。新建供水管线87.7公里,改造供热管网61.4公里、燃气管网15.2公里。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和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302个、棚户区房屋综合改造1.48万户,群众居住环境有效改善。
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品质提升,养护维修城市道路1773条、170万平方米,清理整治336条道路线缆“蜘蛛网”,拆除违法建筑32.5万平方米,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冬季清雪更加高效,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小区分类垃圾桶覆盖率达100%,建成6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拆除南门、北门等节点长期影响市民通行的施工围挡422处、恢复道路16.3万平方米,让城市道路更加畅通、群众出行更加便利。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聚焦燃煤源、移动源、工业源、扬尘源,推动自治区“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取得新成效。21家企业完成154个“一企一策”治理改造项目,全年减排4项污染物1.1万吨、较2022年工业排放总量下降34.4%;2家企业获评A级、8家企业获评B级(含B-级)环保绩效企业。完成2.15万户农村分散燃煤供热设施改造,自2017年以来累计投入40亿元、完成11.6万户改造,各族群众历史性地告别了燃煤取暖时代,迎来了清洁取暖新纪元。淘汰老旧柴油货车1502辆,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抑尘措施,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7%以上。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99天、增加14天,重污染天数14天、减少3天,空气质量达标率81.9%,创有环境监测记录以来的**成绩,拉升各族群众“蓝天幸福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率100%。土壤环境质量均处于清洁(安全)级。完成中央13项、自治区45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高效办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认真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新增绿地6942.7亩、栽植乔灌木919.9万株,修复退化林4000亩、森林抚育5000亩,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05平方米,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5万亩,柴窝堡湖稳定在20平方公里。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群众幸福生活亮丽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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