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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协同监管(国办发〔2019〕35号)
国务院-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协同监管(国办发〔2019〕35号)
来源:南康家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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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绿盾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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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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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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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协同监管
,
2019年7月9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9〕35号
,提出
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
。
企业信用档案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对企业的评价信息,由档案编号、档案文号、档案性质、档案性质、发布单位、发布时间、档案内容、附件下载组成。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评价信息,将客观记录于企业信用档案,参与信用分值计算,并长期保存。
图:企业信用档案
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评价信息实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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