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服务网点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包括投标人或申请人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图片转自:http://tfs.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buling/201707/t20170718_2652603.html)
近日,《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国土执法监察支队违法用地及非法开采测绘服务单位资格评选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使用绿盾征信信用报告参与项目投标的广东置信勘测规划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三乡测绘工程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测绘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凤测绘工程有限公司4家公司均成功中标。
该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国土执法监察支队,广东一采购服务网点受托对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国土执法监察支队违法用地测绘费采购计划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并在招标文件中加入了“企业信用”的评审因素,规定“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得5分”。同时,“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单位禁止参加投标。
此次中标的4家公司除了具备测绘资质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等条件外,还选择在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上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在投标过程中出具真实、客观的绿盾征信信用报告,为顺利参与投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信用报告是查询了解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文件。目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信用报告正成为必要条件。企业拥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和一份出色的信用报告,不仅是顺利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身份证”,关键时刻还是获得投标加分的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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