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国家政策【企业信用评价】

来源:商务部 | 来源:jxgz11315 | 时间:2018-08-15 | 4371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六)完善社会协作机制。信用办和协会办将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公众在行业信用评价前、中、后各环节中,共同参与监督相关协会商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及企业,及时举报投诉违规失信行为,并积极提供工作意见和建议。行业协会商会要建设一体化的行业企业投诉举报工作平台,开通投诉举报电话、投诉网站和电子邮箱,聘请合作方、利益相关方和消费者作为监督员,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信用评价监督机制,根据企业违规失信核实信息,及时调整企业信用等级,逐步形成各方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协作机制,有效保障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要求及流程附件.docx

    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                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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