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江西省

2016年7月4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发布《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全文如下。
来源: | 来源: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 时间:2018-08-16 | 3940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综合考核结果经省联席会议审定后,形成专项报告呈送省委、省政府,并通报各考核对象。

第八条 各地区、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地本系统社会信用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导考核,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对工作不到位、任务未完成单位予以通报。

第九条 本方案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度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

2.2016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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