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支持行业组织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一是继续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指导有关商协会在商贸流通领域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评选活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生产经营和社会实践活动,建立完善产品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提升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的水平;广泛宣传诚信示范企业先进事迹、发挥“标杆”引领作用。重点搞好诚信示范店、示范街、示范市场的创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街区、市场授予“诚信经营”示范店(企业、街区、市场)标牌,要使创建活动成为全省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抓手和企业追求的信誉品牌。二是继续推进商贸行业协会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协会、商会要积极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二手车交易、零售商促销、报废汽车回收、进出口贸易等重点行业和典当、拍卖等特种行业的诚信建设。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指导建立企业联合制定和遵守行约和行规,推动行业内诚信自律和内外部信用信息共享,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强化对失信违约行为的约束。
(五)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严格执行商务部制定的《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发卡企业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备案工作,督促发卡企业做好实名登记、限额发行、非现金购卡三项制度、银行资金存管制度以及预付卡发行与服务有关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督促发卡企业登录商务部“单用途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报单用途预付卡业务情况。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发卡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是完善商务举报投诉机制。继续加强12312平台、网络、电话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建设,畅通渠道,依法处理,及时返馈,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二是加强商务执法培训。要积极适应新常态,加大商务综合执法的培训力度,拓展执法内容,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加大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力度。要结合工作特点和规律,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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