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启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机制以及中小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管理运用机制,推动建立行业“诚信企业榜”及“黑名单”数据库,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人,企业从业人员是诚信建设直接责任人;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包括信用教育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信用信息采集制度、自查自纠制度和失信惩戒公示制度以及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等,着力提升企业管理能力。〔责任科室:融资担保科,企业发展科〕
(五)开展诚信考评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形式和开设公众信箱、行风热线、社交网络、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征求群众和企业意见,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梳理出本单位在企业融资、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认定、项目扶持和创业辅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进行整改,提升我局在社会上的满意度、公信力。加强对单位和个人的诚信考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按照诚信管理、考评、奖惩的工作机制常抓不懈地开展诚信测评,科学、规范的评估各科室与个人开展诚信建设的情况。〔责任科室:办公室,融资担保科〕
(六)建立诚信奖惩机制。要充分依靠和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宣传教育、组织协调、诚信示范等作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投资补助等环节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对诚信考核良好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在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审批以及评比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加强监管和制约,严格实施惩处措施,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诚信经营问题的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限制其业务发展,并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诚信奖惩联动机制,使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责任科室:融资担保科,企业发展科,经济发展科〕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既是一项当前亟待加强的重要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日常工作与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系,将我局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制订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有序实效推进此项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科室要将诚信体系建设与开展“两学一做”、中心组学习、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创业辅导培训、精准扶贫等各种中心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和中小微企业的意见,精心设计和安排好每一项活动、每一项工作,确保诚信体系建设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形式新颖,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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