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红黑名单规范性文件汇总,涉及社会组织,纳税,药品,海关,安全,交通运输,能源,电力,电信,民航,快递,金融,会计等红黑名单规范性文件。
1、《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9号;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2〕19号;
3、《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4、《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
5、《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
6、《海关总署公告》,总署公告〔2014〕82号;
7、《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工商总局令第83号;
8、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
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管理的通知》,安监总办〔2016〕41号;
10、《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8号;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2017年)》,法释〔2017〕7号;
12、《印发关于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7〕460号;
13、《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办〔2017〕49号;
14、《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19〕33号;
15、《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19〕34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7〕59号 ;
17、《能源行业市场主体 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能源局国能发资质〔2017〕37号;
18、《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社部规〔2017〕16号;
19、《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
20、《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民航发{2017〕136号;
21、《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的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办〔2017〕133号;
22、《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
23、《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8号;
24、《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财金〔2018〕87号;
25、《界定和激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有关事项》,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交办水〔2018〕11号;
26、《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0号;;
2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
28、《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运行规〔2018〕233号;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37号令;
30、《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8〕54号;
31、《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字【2018】31号;
32、《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
33、《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文旅市发〔2018〕30号;
34、《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失信管理暂行规定》,认监委2018年第30号;
35、《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体育总局;
36、废止《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统字〔2017〕97号;
37、《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交办水(2017)128号;
38、《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39、《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3号;
40、《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
41、《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食药监食监二〔2016〕110号;
42、《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9号;
43、《电力建设领域信用评价规范(试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能综函资质[2017])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