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企业年报怎么做,未按照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到联合惩戒,企业年报怎么做,可以参考本文企业年报报送公示流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已注销或被吊销的除外),均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报送2020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年报公告全文如下(不同地区企业年报流程应该一致,以当地公告为准)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赣州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0年度年报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报送公示2020年度年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公示范围和主体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已注销或被吊销的除外),均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报送2020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二、年报报送时间
(一)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2020年度年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0时至2021年6月30日24时。
(二)除特殊情况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0年度年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0时至2021年6月30日24时。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8.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9.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私营企业年报中的“企业控股情况”固定为“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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