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的处罚,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项目中与该项目另一投标人串通投标,取消该公司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资格。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如下:
根据采购人报告,被处罚人公司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项目中与该项目另一投标人串通投标。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62250元,取消该公司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资格。
处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项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二)项
公布日期:2017-11-30 11:04
处罚日期:2017-11-28
公布截止日期:2037-11-27
执法单位: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以上案例来自于政府公示信息,本文涉及的企业名称等已做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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