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329
1天前
454
3天前
743
5天前
72198
6天前
520
7天前
704
8天前
1119
9天前
1570
17天前
1150
19天前
2832
20天前
2193
21天前
2268
21天前
3036
22天前
1845
23天前
2085
24天前
1882
25天前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9年5月31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3年3月29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特别规定
第三章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五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实现本质安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保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最新信息
808984
584389
331275
255957
224179
216834
207552
204207
203997
185808
171786
162957
160764
106667
106091
103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