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做优做强民营经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施意见,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一批标志性举措。加大对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效,降低融资成本。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推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依法查处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支持通化市建设全国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试点。
强化财政金融改革服务。深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动态调整机制,强化重点市县财政管理。习惯过紧日子,推行“零基预算”,大幅压减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刚性约束,严控办公场所改造、租赁、装修,稳定财政运行,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落实金融体制改革,推动省级金融资本集中运营,完善现代化金融企业制度,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优化普惠金融产品服务,推动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和创新领域。深化政银企对接,持续开展专业化、精准化融资服务活动。巩固拓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成果。提升首贷拓展行动质效,力争新增首贷市场经营主体1万户,新增首贷金额200亿元。
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实施新一轮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发展规划。争取延吉—长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尽快获批。积极推进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提升口岸通关能力和便利化程度。畅通内贸外运航线,扩大中欧班列线路班次。支持长光卫星、中车长客等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整车、农产品、医药、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孵化新增进出口企业200户,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推动“税路通·北吉兴”跨境税费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海关建设,提高监管服务效能。大力提升境内外人员入吉便捷化水平,更好保障经商、学习、旅游活动。
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以“五个合作”为抓手,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积极承接产业、资金、技术转移,更好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入开展产业招商、园区招商、平台招商、以商招商,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加强与东北各省(区)和地市合作交流,落实好吉浙、津长合作协议,组织开展国内重点区域经贸交流,加大对欧美、日韩俄、东南亚、港澳等国家和地区招商引资力度,高质量办好重大招商活动,吸引更多企业来吉投资兴业,落地一批高质量项目。
(五)坚持绿色低碳发展,高水平建设美丽吉林。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建设生态强省,推动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