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30条政策措施

来源: | 来源:赣市府发〔2020〕4号 | 时间:2020-02-07 | 9101 次浏览 | 分享到:

24.完善外汇服务。对境内外支援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取消外债相关限制,简化外债登记手续。〔国家外汇管理局赣州市中心支局牵头,赣州海关配合〕

25.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推行新零售模式,支持传统商贸主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培育网络诊疗、在线办公、在线教育、线上文化娱乐、影视及智能家居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热点,壮大“指尖经济”。提档升级农村电商,积极推动农产品出村上行。加快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加大疫情所需物资进口,支持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拓展出口渠道,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新旅局配合〕

四、加大企业稳岗和就业促进力度

26.支持企业稳岗。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一致,通过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罗霄山片区企业按60%返还。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可按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上年度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市人社局牵头,市医保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配合〕

27.服务企业招工。鼓励社会力量为企业送工,对向园区企业开展劳务派遣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500元/人的劳务派遣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再增加200元/人)。鼓励职业(技工)院校为园区企业举办订单班、冠名班培养技能人才,按规定给予院校每学年1000元/人的补贴。〔市人社局牵头,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配合〕

28.开展线上招聘。支持企业通过网络招聘、自主招聘等形式吸引返乡人员就地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3000-5000元/年的网络招工宣传补贴;按当年新招员工人数给予500元/人的招工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再增加200元/人);对当年新招录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按每人每年硕士10000元、本科5000元、专科3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就业生活补贴。〔市人社局牵头,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配合〕

29.扶持就业创业。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银行予以展期还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资金的企业(单位)、个人,可延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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