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标准表》(见附件2),对检测机构的基本能力、财务状况、内部管理、检测业务、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社会责任以及不良行为和记录等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检测机构的信用等级。
第十九条 检测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AA(信用很好)、AA(信用好)、A(信用较好)、B(信用一般)、C(信用差)五级。
(一)综合得分在九十分(含)以上,且评价期内未发生单项扣分达十分及以上的不良行为,评定检测机构信用等级为AAA级,表示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很强,人员素质很高,市场竞争力很强,经营状况很好,履约能力很强,发展潜力很大,社会信誉很好,诚信度很高。
(二)综合得分在八十分(含)至九十分,且评价期内未发生单项扣分达十分及以上的不良行为,评定检测机构信用等级为AA级,表示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强,人员素质高,市场竞争力强,经营状况好,履约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社会信誉好,诚信度高。
(三)综合得分在七十分(含)至八十分,且评价期内未发生单项扣分十分及以上不良行为,评定检测机构信用等级为A级,表示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较强,人员素质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经营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社会信誉较好,诚信度较高。
(四)综合得分在六十分(含)至七十分,评定检测机构信用等级为B级,表示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一般,人员素质一般,市场竞争力一般,经营状况一般,履约能力一般,发展潜力一般,社会信誉一般,诚信度一般。
(五)综合得分在六十分以下,评定检测机构信用等级为C级,表示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差,人员素质差、市场竞争力差,经营状况差,履约能力差,社会信誉差、诚信度差。
第二十条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应将信用评价结果上报省气象主管机构,经核准后由省气象主管机构告知被评价检测机构,十五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信用等级有效期两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复评。
第二十二条 信用等级有效期内,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对检测机构的不良记录行为采取即时管理措施。省气象主管机构可根据检测机构不良记录行为严重程度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重新评定信用等级。
第二十三条 鼓励信用修复,但涉及行政处罚的信用信息不予修复。信用等级为C级的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主动整改的,可在第二年度按规定程序向省气象主管机构申请信用复评。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在收到书面信用复评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核查申请人的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复评。如整改到位,符合复评条件,省气象主管机构可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重新评定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