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信用体系的意见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信用体系的意见》现就建立和完善我市企业经营信用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企业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来源: | 来源:jxgz11315 | 时间:2018-08-16 | 6052 次浏览 | 分享到:

(2)企业经营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网络,建立面向社会统分结合、各取所需的企业经营信用信息系统。其查询方式及内容分为:A、无偿自助查询,其信息内容为依法属于政府部门监管的社会公共和政务公开范畴的企业经营信用信息;B、有偿档案查询,其信息内容为依法属于国家信息资源且可供查询的企业经营信用信息。

(3)企业经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统一规范、统分结合、各司其职的企业经营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公众披露企业的有关资信状况和商务信用事项,主要包括优良信誉、违法失信行为、警示信息等。

3、发展信用中介服务业。把企业经营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和规范摆在企业经营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作为一项新兴产业加以扶持培育。按照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以建立企业经营信用调查、征信、评估实体为重点,鼓励发展一批以企业经营信用中介服务为主业的企业经营信用中介服务组织,引导其高起点、市场化、规范化地自主经营运作。支持企业经营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从我国国情和我市企业特点出发,借鉴其他先进省、市的企业经营信用征集、评级的通行做法,研究开发比较客观、公正、科学、适用的企业经营信用评价体系,采取适当措施刺激市场信用信息需求,引导企业经营信用产品商品化。在企业经营信用体系建设之初,政府支持组建企业经营信用征信服务机构,作为骨干带动我市企业经营信用中介服务业的发展。信用中介机构要建章立制和规范运作,以可靠的信息和良好的服务取信于广大市场主体,努力提高自身的诚信度和公信力。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监督管理信用中介机构及其经营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营造和维护良好的信用中介服务市场环境。

4、抓好企业经营信用自律管理。

(1)组织教育培训,普及信用知识。重点抓好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信用管理骨干人员的培训,着力增强全员信用意识,大力培育具有信用特质的企业文化。

(2)以企业融资信贷信用、商品(服务)质量信用、交易合同信用、税(费)解缴信用为重点,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客户资信管理,提高信用分析能力和应收账款管理水平,建立防范欺诈和承担风险的内部制约机制。

(3)支持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企业经营信用自律团体或行业组织。逐步将仍由政府或其职能部门主持的具有信用特征的评优(认证)事项授(还)权于相应的信用自律团体或信用中介服务机构。

5、培育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1)加强诚实信用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培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经营信用文化,促进企业更新观念,树立诚信理念,明确企业经营信用的重要性,增强“从我做起”的责任感,提高“从现在做起”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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