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信用体系的意见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信用体系的意见》现就建立和完善我市企业经营信用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企业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来源: | 来源:jxgz11315 | 时间:2018-08-16 | 6055 次浏览 | 分享到:

(2)表彰企业经营信用典范,树立诚信之风。在全市企业中深入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讲诚信反欺诈活动,继续培育壮大诚信纳税、知名品牌、驰(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无虚假误导广告”等商务信誉优良的企业队伍,宣扬其诚信经营事迹,发挥其诚信示范作用。

(3)曝光失信案例,警示公众防范。适时选择反映社会“热点”的典型违法失信案件,利用媒体公示,使失信者从财产到声誉上付出代价。

(4)抓好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引导。注重舆论宣传与监督,发挥其潜移默化的作用,为企业经营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让守信企业感到荣耀,使失信企业自惭形秽。

6、培养造就一支企业经营信用专门人才。通过内掘、外引、送培、实践等途径和方式,以企业经营信用监管人才和征信评价人才为重点,广泛开展企业经营信用知识教育和征信评价专业技术培训,加快建设一支与我市企业经营信用体系建设相适应的企业经营信用专门人才队伍。

7、推行四项制度。

(1)企业经营信用档案制度。政府职能部门和有关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济户口”为基础,从工作需要出发,以各自在履行法定职责中发生的企业经营信用信息为内容,分别建立分门别类的企业经营信用档案,记载企业诞生、存活、消亡全过程中涉及信用的资讯、事件、荣誉、处罚等信息,为其监督管理活动服务。

(2)企业经营信用身份证制度。以金融机构现行的企业信贷信用评级和企业贷款证为基础,政府部门监管企业经营信用记录为内容,信用中介机构评价结果为依据,对企业经营信用实行评级颁证制度。企业经营信用身份证可分为单项信用等级证和综合信用等级证两种;先试行单项信用等级证,条件成熟时实行综合信用等级证。

(3)企业经营信用担保制度。在试行建立担保机构为商务信用有限的中小企业增强融资信用度的基础上,支持发展担保公司,充分运用担保机制,为中小企业增强融资、交易信用服务。

(4)企业经营信用激励惩戒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经营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使企业以诚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诚信得实惠、失信受惩罚、无信被约束。A、企业经营信用激励办法:一是褒扬勉励;二是增加融资授信额度;三是资质、证、照年检和经营检查的适当豁免。B、企业经营信用惩戒措施:一是执法机关加大查处违法失信行为的力度,严厉打击商务欺诈行为;二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限制违法失信者市场准入、经营的规定;三是建立政府各部门的企业经营信用投诉举报网络;四是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予以公示曝光。

四、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信用体系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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