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不在城镇公共区域种植蔬菜、晾晒物品;
(九)分类投放垃圾,不随意丢弃倾倒垃圾、泼洒排放污水;
(十)文明如厕,保持公共厕所卫生;
(十一)其他维护公共环境的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遵守下列规范:
(一)节约资源,使用环保产品;
(二)绿色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三)节约粮食,杜绝餐饮浪费;
(四)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不酗酒;
(五)喜事简办,反对高价彩礼,不攀比铺张;
(六)节俭办丧,节地安葬,文明祭祀;
(七)远离色情、赌博、毒品,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八)其他践行文明健康生活的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文明出行,遵守下列规范:
(一)遵守交规,安全驾驶,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
(二)停放车辆规范有序,服从管理;
(三)礼让行人,遇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时主动让行;
(四)行人通过路口、横过道路时,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在车行道内停留、嬉闹;
(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乘客让座;
(六)爱护共享车辆,文明用车,不损坏、不丢弃;
(七)其他文明出行的行为规范。
第十五条文明上网,遵守下列规范:
(一)遵纪守法,保护他人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二)传播先进文化,拒绝有害身心健康的网络作品和产品;
(三)尊重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
(四)不传播虚假信息或者其他未经证实的信息;
(五)不浏览包含低俗、迷信、淫秽、暴力等内容的信息;
(六)抵制邪教和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封建迷信思想;
(七)其他文明上网的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文明经营,遵守下列规范:
(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明码标价;
(三)依法依规开展广告宣传,不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依法保护顾客信息、商业秘密;
(五)经营活动不妨碍公共秩序、占用盲道,主动履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门前三包义务;
(六)其他文明经营的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文明旅游,遵守下列规范:
(一)保护文物、名胜古迹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与自然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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