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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

《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是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要求编制。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 时间 :2018-08-16 | 8570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弘扬诚信文化。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大思想道德建设力度,构筑诚信文化理念。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结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引导全社会参与诚信文化建设,将诚信文化同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家庭文化等有机结合起来,使全社会成员在社会活动、经济交往、人际关系中加强诚信自律。

树立诚信典型。在各行各业树立诚实守信典范,以各种形式宣传先进典型,通过表彰和各种优惠政策奖励诚信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领社会成员学有方向、赶有目标,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失信忘义为耻”的良好信用氛围。

开展诚信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针对诚信缺失突出、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逐步把专项治理工作从重点行业向社会各行各业拓展,坚决纠正以权谋私、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歪风邪气,树立行业诚信风尚。

(三)开展诚信创建活动。

发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社会诚信创建,积极倡导诚信自律,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要面向社会开展诚信服务承诺。积极开展“诚信活动周”、“质量月”、“安全生产月”、“星级文明信用户”、“诚信兴商宣传月”、“3·5”学雷锋活动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公益活动,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依法诚信纳税”、“诚信社区”等诚信主题创建活动,把诚信建设纳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中,落实到诚信单位、诚信社区、诚信家庭等创建载体上,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人才培养。

开展信用学科专业建设。着眼于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系统制定专业建设规划。推广高职信用管理教育,鼓励省内高校开设信用管理专业,设立信用管理研究生培养点,形成全面和系统的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为政府、企业、信用机构输送信用管理专业人才。

加强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推广国家信用管理职业资格培训,培养信用管理专业化队伍。促进和加强信用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人员的交流与培训。加强公务员信用管理知识专题培训。

开展信用学术研究和交流。鼓励学术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加强合作,开展信用基础性、前瞻性、实用性研究,加强信用专家队伍建设,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课题研究,提高全省信用理论水平,切实指导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

七、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按照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成员信用记录的交换共享。到2016年,建成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部门信用信息系统达25家;到2020年,部门信用信息系统达40家,市级信用信息数据库达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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